第一章 北有虎狼踏马来
第一章 北有虎狼踏马来

伍力才顶着令人恐惧的骄阳躲在低矮的灌木丛里一动不动,他趴在这里已经将近三个时辰了。

年轻瘦小的身体已经再也榨不出一滴的汗水的,浸透了汗水的衣物被阳光烤的焦脆,后背和衣物之间夹杂着无数细小的盐粒,那感觉仿佛是有千万只蚂蚁在背。

不过他很快就能结束这煎熬了,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了三个时辰的漫长的等待,他已经发现了不远处的猎物。

那是一只成年的公草原鹿,浅棕色的毛色和周边深绿的色灌木丛显得格格不入。

伍力才心中暗喜,原本他只是希望能够打到一只兔子或者这一带特有的走地野鸡,没成现居然遇到了一只公草原鹿。

伍力才就出生在红叶城,这里是大兴国最北边,和草原接壤。

他从小就听自己的祖父说过,红叶城原来不叫红叶城,因为百年前大兴和草原的那一场大战,这里被草原反复地攻占而又被大兴反复地夺回,士兵和百姓的鲜血把方圆十几里的树叶都染成了鲜红色,因此才得名红叶城。

那一场大战陆陆续续打了近十年,最后两败俱伤才被迫签订了停战条约。不过停战条约并没有带来真正的和平。

几乎每年草原人都会趁着秋天,派出小股的骑兵到红叶城周边的村子和小城镇掠夺一番。

红叶城守军虽多,可两国边境长达数十里,草原的的小股骑兵又都配备皮甲良马,行动速度极快,就是那些守军日夜巡视,也难免会被找到空子。

幸好,红叶城周围的百姓对此倒也见怪不怪,已经养成了一套成熟的应对机制。

每个村子和小城镇都会排除专门打探消息的人,每次只要一有草原人的骑兵越过边境的风吹草动,那些人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把消息传回自己的村子,百姓们总会很快的收拾起值钱的东西躲进周围的山里。

草原骑兵对村子里那些不值钱的玩意也没什么兴趣,又不敢多做停留,大不了就是砸碎一些家中的瓶瓶罐罐,每次的损失倒也不大。

这几年来草原人似乎也对这样劳而不获的掠夺游戏失去了兴趣,已经几乎没有再进行掠夺了。

草原人的精锐骑兵向来是威名雄甲天下,动如疾风,战如雷电,草原王的亲军虎师更是号称过万不可敌,麾下大将的武力也许比起中原那些武林高手来说稍逊一筹,可是骑上战马,身披重甲之后,也是万人敌的存在。

每次草原人攻城进攻之时,大兴的军队只能够靠着数倍乃至十数倍的步兵生生用尸体阻挡草原骑兵的攻势。

因此在过去,红叶城普通百姓家中的男丁十之三四都进了边防军。

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多么有气节,多么爱国。

仅仅是因为参军虽然俸禄不高,可这红叶城市大兴王朝的北面的门户所在,朝廷极其重视,就算上面克扣了些军饷,再不济也能吃饱穿暖,对于那些穷苦人家的男丁来说算是个不错的出路。

但是这几年来随着草原人掠夺的消失,边境逐步归于平静,朝廷为了节省国库的开支,也开始逐步清理边军的冗兵现象,边防军每年招收的新兵数量开始急剧下降,原本每年要招超过五千人,如今仅剩千余人。

伍力才已经连续三年在春季的征兵中被淘汰了,每个负责征兵的军官在看到他那瘦小的体格之后,都毫不犹豫地把他的名字从名册上划去。

失去了参军入伍机会的伍力才只好做了猎户。这边境草原本就不比大山里物资丰饶,野物众多,再加上许多征兵被淘汰的人而又有些力气的人都选择做了猎户,伍力才只能勉强温饱。

他屏着呼吸,慢慢地从背后的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自己亲手亲手做的弓,右眼死死地盯着不远处的草原鹿。

伍力才的身材虽然瘦小,他却对自己的箭法是相当自信的。他曾经射下过百步远的大雁,虽然对与真正的神箭手来说这个成绩根本不算什么,但那已经是猎户自制竹箭的极限射程了。

随着一声箭矢的破空声,草原鹿的左后腿跟已经插上了一支箭矢,鲜血从伤口处顺着大腿流了下来。受了惊的草原鹿慌忙往旁边的灌木丛跃去,中了箭的左后腿大大影响了它的速度与敏捷。

伍力才用最快的速度向草原鹿奔跑而去,一边奔跑又射出了一支箭矢。草原鹿没能在箭矢到达前跃进灌木丛中躲藏起来,被伍力才的第二只箭矢射中了乳白色的肚子,随即倒在了地上。

伍力才并没有被捕获猎物的兴奋冲昏了头脑,他继续抽出一支箭矢搭在弓弦上,防止草原鹿并没有完全失去行动能力再次逃跑。

不过事实证明他多虑了,肚子上的那一箭已经完全剥夺了这只成年公草原鹿的行动能力,它倒在地上口中吐着血沫。

见到这个场景,伍力才放下手中的弓,从腰间掏出了一把并不锋利的匕首,割断了草原鹿的喉咙,把鹿血放进了随身携带的水囊。

他兴奋地扛起草原鹿的尸体,心中已经开始盘算着鹿肉自己留下一部分,送一部分给隔壁的李大娘,其它的连同鹿角、鹿血一块儿拿到红叶城里卖掉。

特别是那个鹿血,听说进来有钱人中流行起了生饮鹿血的为,自己这么一大壶,多半是能够卖上一个不错的价钱。

至于鹿皮已经被自己射出了两个洞卖不出什么好价钱了,干脆让李大年帮自己过一件鹿皮坎肩,反正自己也不在乎款式好不好看,只要冬天穿着暖和就行了。

想到这儿,他又懊恼起来,觉得自己要是要那些故事中的神箭手那样把箭矢从鹿的眼睛里射进去,再从鹿的眼睛中穿出的本事就好了,这样就能得到一张完整的鹿皮了。

也不知道自己何年何月才能够攒够能买一张铁弓的银钱。

懊恼归懊恼,伍力才心里还是很高兴的,他独自一人生活,能打到一只草原鹿对于他这样的光棍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收获了,足够过上五天八天的安逸生活了。

在回家的路上不由得哼起了那首在边境上被广为流传的歌谣:

微风吹过绿油油的草原呦

美丽勤劳的女人呦

已经在用袅袅的炊烟呼唤着

在外的男人快归家呦

男人志在四方诶

却还深深思念那草原上的牛羊呦

深深思念着……

突然,伍力才停下了哼唱声,他的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线警惕地看着四周,远方传来飘渺的“咯哒咯哒”的马蹄声。

渐渐地飘渺的马蹄声变得清晰起来,他目力的尽头也出现了零星的几个黑点。他惊得呆在了原地,草原鹿的尸体也从他的肩上滑落掉在了地上。

很快零星的黑点成为了一条黑线,“咯哒咯哒”的马蹄声也越来越响,想雷霆一样朝他奔来。那些骑兵皆是胯下乌骓马,身着浮屠甲,气势之大,丝毫不逊于那夏季炸雷。

这时呆住的伍力才才反应过来,“是草原人的骑兵!草原人的骑兵来了!”他也顾不得地上的草原鹿尸体了,向红叶城的方向跑去,“不是小股的骑兵,是大部队,草原人的大部队来了!”

那骑兵之中竖立着一杆金字王旗,高达三丈有余,那扛旗的大汉似是天生神力,扛着这至少百余斤的王旗仍是箭步如飞,紧紧地跟在一匹汗血宝马旁。

那马上坐着一人,身材高大健壮,高额小眼,身着窄袖织龙纹锦袍,头戴瓦楞帽,脚踏锦缎靴,正是此人正是草原王。

草原王挥斥方遒,对着身边一名小女孩说道:“彩霞,那便是大兴王朝,在那里有数不尽财宝与吃不完的牛羊!”

那被唤作彩霞的小女孩看起来仅仅十二三岁的模样,生得是粉雕玉琢,不似一般的草原女子。

可就是一个这样的小女孩却是披着铁甲手持长边坐在一匹高头战马之上,更是在听到草原王的话之后,眯起那对好看的丹凤眸子,望向南方,银铃般的笑声响起:“那我们便去抢过来!”

刚刚还艳阳高照的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布满了乌云,草原人的马蹄声伴随的隆隆的雷声,朝着大兴王朝的红叶城一步步地逼近了。

一段波澜壮阔,恩怨情仇的历史大幕缓缓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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