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十七中。
场面很混乱,男男女女都染着各种颜色的毛。女人们化着自以为美艳的妆。
真正够资格作对手的,一个都没有。
我看着那边的人,很是不屑。
"洛白,不要动手。相信我,一定会保护你。"虽然不知道理由,但我还是乖乖照做,因为我知道明夜不会害我。
"那边的,叫有资格的出来。单挑还是群挑?"明夜说的很轻松,就像是在问'你吃了吗?'一样的简单。
"明夜是吧?你哥砸了我们的场子,你是不是应该赔点什么啊?"一个黄毛从一堆人中站了出来。
"真怂!"我嘲讽的撇了撇嘴,表示鄙视。
就见那个老大直了眼"把你的马子留下,再交五千的保护费,这事就算过了。"
他完蛋了。
在他提到我的那一刹那,我就已经预见了他的下场。
对于不配作他对手的人,明夜一向是不屑动手的。只是,对我肖想的人除外。
好吧,我承认,我是故意的。
不是在炫耀自己的重要性,而是我明白混混都是墙头草,哪边墙高哪边倒。
我要让他拥有绝对的资本,可以有能耐叫嚣。我要他陪我疯,陪我狂,陪我演奏最激烈的青春狂想曲。
这一批不入流的小混混,不过是餐前点罢了。
只有有资本的人,才有资格嚣张!
